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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前农村的赤脚医生制度之所以发挥作用,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是大大降低医生执业门槛,使得快速培养既不会“离土”更不会“离乡”的农民医生成为可能(周其仁,2007),赤脚医生实质就在于此。问题是这样的医生和现代医疗服务体系的要求具有一定的距离。

其次,在当时的集体所有制下,农村之所以养得起赤脚医生是因为供养赤脚医生的成本基本为零。之所以这样原因有二:一是当时的大锅饭体制把农民紧紧地捆绑在土地上,剥夺了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严重抑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窒息了农村经济活力,使得农村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基本为零[1],也就是说增加一个农民生产队的产出不会增加,减少一个农民生产队的产出也不会减少[2]。在这种情况下,将几个农民转移出来担任赤脚医生并不会导致生产队产出减少(但却会提高全体生产队成员的福利),因此并不会增加生产队的成本换句话说,当时的农村供养赤脚医生的机会成本基本为零。二是在当时的农村集体所有制下,产出由生产队集中统一分配,一个社员,无论是务农还是行医,都是挣工分然后从生产队分得粮食和现金。在这样的分配体制下,养一、两个赤脚医生基本不会增加生产队的管理费用,即并不需要因为医疗卫生筹资产生额外的管理费用。因此,在那样的体制下,将几个农民转为赤脚医生基本不会使生产队产生额外的成本。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赤脚医生收入高于普通农民,因此,赤脚医生的出现是影响生产队内部收入分配格局的。也正因如此,赤脚医生的选用成为社队干部的重要权力,安置亲友、以权谋私现象相当普遍。相应地在医疗资源享用上,社队干部多吃多占现象也并不罕见(朱玲,2000;秦晖,2005)。

毛泽东时代的合作医疗体制的确存在着一些制度优势。因为集体所有制本身就构成一个强制性的社会保障机制,具有一定的风险分散和规模经济优势,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自愿性合作医疗必然存在的逆向选择问题和“搭便车”问题。不过,不能高估当时的合作医疗的实际效果[3],因为以下四点使得当时的合作医疗制度效果不会太大:第一、低下的生产力水平、严重缺乏激励效应的大锅饭体制窒息了农村的生产活力、通过“剪刀差”机制对农业剩余价值的过度剥夺,这三个方面使得农村可用于医疗保障的资源非常有限,因此不可能提供较多的医疗服务;第二、合作医疗以大队(村)为独立筹资单位,覆盖面相当狭窄,从而资源共济效果很弱;第三、明显的等级制和基层民主的缺失使得社队干部的特权享受现象较为普遍、社队干部对医疗资源的多吃多占侵蚀了普通农民可用的医疗资源;第四、大锅饭体制不能有效激励赤脚医生的工作积极性,消极怠工现象难以消除。可以看出,以上几点问题和当时城市中的公费医疗体制存在的弊端有类似之处。差别只在于,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非常初级,并且也没有城市公费医疗体制具有的预算软约束“优势”,因此,这些弊端不象城市公费医疗体制表现的那样明显。事实上,合作医疗制度即使是在公社最稳定的时期也难以为继,多数是春建秋散(朱玲,2000)。

   因此,正如周其仁(2007)所言,不根本消除农民贫病交加的根源,试图根本性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恐怕是行不通的。但是,在无法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解决农村医疗问题,根本性解决农民缺医少药困境的情况下,政府应该有所作为,这恰恰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职责所在(朱玲,2000,2006)。目前农村的医疗困境尽管不能完全归咎于政府失职,但多年来农村医疗服务供给和医疗保障问题没有进展,甚至在某些地方、某些方面还进一步恶化的局面却是这些年来政府放弃责任、不作为的结果。



[1]从农业承包制以后分离出大量劳动力进入非农产业而农业产出水平不减反增可以看出这一点。

[2]毛泽东时代农村高中生比例高其中部分原因与此类似:因为未成年人基本挣不到工分,所以上学没有机会成本,因此农民并不反对子女读书。现在孩子上学除了学杂费这些直接成本外,还意味着家里损失了一个边际产出大于零的劳动力,因此,青少年上学是有机会成本的。

[3]一些文献(葛延风等,2005;王绍光,2005)夸大了改革前农村的医疗保障状况,也高估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效果。事实上,整个计划经济时代农村合作医疗只是“文革”后期有过几年运动式发展,此前的大多数年份正如毛泽东所说,农村“缺医少药”的情况十分严重。即便是“文革”时期的合作医疗,用当时的官方报表数字来说明其实际效果也未免太过简单化(朱玲,2000;秦晖,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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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恒鹏

朱恒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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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当代西方理论经济研究室,研究员。研究方向:产业组织理论、卫生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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